关于广西食品安全工作拟表彰对象的公示
发布日期:2022-03-17 09:31:27
来源:
广西粮食局
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》规定,现将广西食品安全工作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 2021年 12月 6日起,至 2021 年12月 10日止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反映情况(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)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,并提供联系电话。
联系方式:
电话: 0771-5622210
传真: 0771-5627985
电子邮箱: lsjrsc5622210@163.com
通信地址: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9号
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
2021 年 12月 6日
2021-12-06 16:00 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